学院2024年工程博士研究生考核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3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公布我院2024年工程(专业型)博士研究生考核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1、组织机构
1.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闵小波
副组长:成琼文 刘芳洋
成 员:朱忠平 陈爱良 杨建广 刘 恢 王亲猛 戴艳阳 齐天贵
1.2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
组 长:成琼文
副组长:刘芳洋
成 员:李 栋 李三鹏 欧 星 孙丰龙 王一霖 张文超
1.3 考核小组
由各学科带头人、博士生招生导师、教工党支部书记等组成。
1.4监督小组
组 长:朱忠平
成 员:李运姣、周秋生、陈伟
2、招生考核对象
报考我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工程博士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已预录的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直博生不需要参加本次考核。参加考核考生名单见附件1。
3、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2024年拟招收工程博士40人。(含已预录的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6人)。学院前期已分配24个工程博士计划至导师个人,剩余16个计划未分配,所有报考我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工程博士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参与考核。
4、考核工作方案
4.1 考核方式
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采用线下现场的方式,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2 时间安排
5月9日 完成考生资格审查
5月9日 完成考生心理健康测试
5月11日 面试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将在考试前通知。
4.3 资格审查或复审
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及报考材料评议小组,按照《中南大学2024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核、筛选,对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及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和考核。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具体审查办法如下:
每份申请材料分别由报考导师和专家组进行审核。报考导师对申请材料审核并百分制打分;专家组由至少3位专家组成,专家逐一审核申请材料,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材料审核成绩= 50%×导师成绩+ 50%×专家组成绩。以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材料审核成绩排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公布参加考核的名单,参加考核人数与导师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1。材料审核成绩仅用于对考生能否进入考核的资格认定,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4.4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健康测试)。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按照《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的有关规定》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专业知识结构和素养要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核小组考官随机提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采用考官随机提问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5)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拟录取原则及方法
5.1 原则
(1)针对已分配至导师的计划,在各个科目考核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高低排序;
(2)参加未预先分配的招生计划考核的考生,在各个科目考核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高低排序;每位导师限招1人;
(3)已预录的直博生优先占有其报考导师的招生计划;
(4)录取时先完成已分配的招生计划;
(5)导师招收的博士生受每位导师每年限招3名博士生(含专项计划、直博生、工程博士生)的限制。
5.2 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考核和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或复试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至我院,按期不能调档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6、考核结果公示及上报
考核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所有参加考核考生(包括拟录取和不录取)的考核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按照校研招办要求上报考核录取材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系统进行录取上报。
7、调档函、定向就业协议书
2024年5月,学院将针对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发放调档函。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考生下载“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完成协议的签署盖章。拟录取考生将签订完成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至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金贵楼209-1)。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同时递交考生单位同意“脱产攻读博士生”的证明。
8、招生受理、咨询、投诉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新校区金贵楼209-1室,邮编:410083
联系人:张老师 0731-88836724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