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南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校内导师遴选通知”、《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通知及文件的精神与要求,经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国卓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订我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柴立元 成琼文
副组长:陈爱良
成 员:刘芳洋 黄科科 朱忠平 戴艳阳 谭小钰
2 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分配
2.1 计划总指标
学校下达国卓院博士生招生指标总数为20个。其中,新能源与储能工程专业10个,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10个。
表1 博士招生指标表
2.2 博士生指标分配方案
2.2.1强基计划及直博生指标分配
强基计划生及直博生已在2024年9月的推免生接收中拟录取,指标直接分配给报考导师。
2.2.2普通指标分配
根据导师自主申请、学院组织评议的“揭榜挂帅”方式进行分配。招生导师须具有2025年国卓院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近两年有校企合作项目进校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获得指标的导师不得将指标转让。
2.3 博士生指标分配相关说明
(1)获得招生指标的导师方可列入202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2)每位博士生导师名下的博士生每年招生数不超过3个(含当年所有招生指标)。每位导师每年在国卓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
(3)招生数超过1个的博士生导师,需确保能够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23〕73 号)(见附件)的规定提供导师相应的配套经费。请特别注意导师承担配套经费招生总人数的计算基数所包括的学生类别。
3 硕士生招生指标分配
3.1 硕士生指标分配方案
招生导师须具有2025年国卓院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近两年有校企合作项目进校经费(原则上不低于60万元)。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3.2 硕士生指标分配相关说明
(1)每位导师名下的硕士生每年招生数不超过3个(含当年所有招生指标)。
(2)每位导师每年在国卓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
(3)招生数超过2个的硕士生导师,需确保能够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23〕73 号)(见附件)的规定提供导师相应的配套经费。请特别注意导师承担配套经费招生总人数的计算基数所包括的学生类别。
4 程序及时间节点
(1)12月5日前,公布分配方案;
(2)12月7日,组织博士生招生指标申报;
(3)12月9日前,学院组织评审,初步拟定分配方案及博士生招生导师名单;
(4)12月10日前,召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及招生导师名单,博士生招生导师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3天。
(5)12月12日前,上报学校。
6 其它
联系人:戴老师
地址:校本部冶金馆205
联系电话:88836724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