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3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通知及文件的精神与要求,经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国卓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订我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中伟 成琼文
副组长:刘芳洋
成 员:陈爱良 朱忠平 戴艳阳 谭小钰 胡 旸
二、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分配
2.1 计划总数
学校下达国卓院博士生招生计划总数为30个。其中,学术型计划20个,专业型计划10个。
表1 博士招生计划表
计划类别 |
普通计划数(个) |
学术型计划 |
20 |
专业型计划 |
10 |
2.2 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根据导师自主申请、学院组织评议的“揭榜挂帅”方式进行分配。招生导师须具有2026年国卓院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今)有校企合作项目进校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获得招生计划的导师不得将其转让。
2.3 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相关说明
(1)获得招生计划的导师方可列入202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2)每位博士生导师名下的博士生每年招生数不超过3个(含当年所有招生计划)。每位导师每年在国卓院的博士生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
(3)招生数超过1个的博士生导师,需确保能够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23〕73 号)的规定提供导师相应的配套经费。请特别注意导师承担配套经费招生总人数的计算基数所包括的学生类别。
三、硕士生招生计划分配
3.1 硕士生计划分配方案
招生导师须具有2026年国卓院校内硕士生导师资格,且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今)有校企合作项目进校经费(原则上不低于60万元)。在学校要求遴选的导师范围内,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3.2 硕士生计划分配相关说明
(1)每位导师名下的硕士生每年招生数不超过3个(含当年所有招生计划)。
(2)每位导师每年在国卓院的硕士生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
(3)招生数超过2个的硕士生导师,需确保能够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23〕73 号)的规定提供导师相应的配套经费。请特别注意导师承担配套经费招生总人数的计算基数所包括的学生类别。
四、其他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7632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岳麓山校区科教南楼(逸夫楼)417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10月30日